根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基金会评估的通知》要求,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于2007年10月正式启动了在部登记注册基金会的评估工作。经过由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基金会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会评估专家小组和评估委员会,依照基金会评估指标和评估工作程序,对全国各基金会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的综合评判。在被接受评估的69家基金会中,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被评为4A级。
据本次评估委员会公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家基金会被评为5A级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被评为4A级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等l 9家基金会被评为3A级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l4家基金会被评为2A级基金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等l0家基金会被评为1A级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等7家基金会被评为无等级基金会。
|